色婷婷色丁香,福利视频亚洲一区,中文字幕第28页,2019av视频,97人人澡人人爽91综合色,日韩欧美国产露脸一区二区唯美,国产精品传媒在线观看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3號)
2025-11-20 文字大小 【 】 【打印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5年第3號)
基金管理人: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由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來。2015年12月15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的萬家上證380交易型
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修改萬家上證
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內容包括萬家上
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變更名稱、修改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修改基
金投資范圍、修訂基金合同等事項。自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之日起,《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同時生效。
2018年3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2017〕12號)的要求對基金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
修訂后的法律文件自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
證監(jiān)會備案,但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
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
產,但不保證投資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
金價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能全數取回其原本投資。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上證50指數。
(1)樣本空間
上證180指數樣本。
(2)選樣方法
對樣本空間內的證券按照過去一年的日均總市值、日均成交金額進行綜合排
名,選取排名前50位的證券組成樣本。
(3)指數采用調整市值加權。
有關標的指數具體編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網址:
http://www.sse.com.cn。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
資人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
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投資本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
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投資人根據所持有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時也需承
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
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以及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
報偏離的風險,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基金的退市風險,投
資人申購、贖回失敗的風險以及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等等。本基金屬股
票基金,風險與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
基金,緊密跟蹤標的指數,具有和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股票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
征,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面臨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
務、成份股停牌等潛在風險,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風險較高、收益較高的品種。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投資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
合同?;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鸸芾砣斯芾淼钠渌鸬臉I(yè)績
并不構成新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
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投資存托憑證的特殊風險。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11月17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
數據截止日為2025年0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目錄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緒言....................................................................................................................4
第二部分釋義....................................................................................................................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4
第七部分基金的歷史沿革和存續(xù)..................................................................................25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26
第九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28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資......................................................................................................39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業(yè)績..................................................................................................5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財產..................................................................................................52
第十三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53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58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60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62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3
第十八部分風險揭示......................................................................................................69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及基金財產的清算..............................................76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78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103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19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121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122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123
第一部分緒言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本招
募說明書”或“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
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
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
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3號——指數基金指引》(以下簡稱
“《指數基金指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
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
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鸷贤?
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
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
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xié)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萬家上證50交易
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及對該托管協(xié)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
書》及其更新
7、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份額發(fā)售公告》
8、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
出的修訂
10、《銷售辦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
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辦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
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運作辦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
不時做出的修訂
13、《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
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指數基金指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3號——指數基
金指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等對
銀行業(yè)金融機構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的機構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
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
法登記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團體
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
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包括其不時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使
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
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21、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
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3、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4、銷售機構:指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
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
協(xié)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5、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6、基金轉型:指對“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名為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修改基金投資標的指數、投資范
圍等條款的一系列事項的通稱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起始日,原《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自
同一日起失效
28、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
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
得超過3個月
30、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開
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5、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6、登記結算機構: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37、登記結算業(yè)務: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
金登記結算業(yè)務實施細則》定義的基金份額的登記、托管和結算業(yè)務
38、認購:指在基金轉型前,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募
集期內,投資人申請購買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
行為
39、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
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0、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要求將
基金份額兌換為申購贖回清單所規(guī)定的贖回對價的行為
41、申購贖回清單:指由基金管理人編制的用以公告申購對價、贖回對價等信
息的文件
42、申購對價:指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應交
付的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和/或其他對價
43、贖回對價:指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應交付給贖回人的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和/或其他對價
44、標的指數: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并發(fā)布的上證50指數及其未來可能發(fā)
生的變更,或基金管理人根據需要更換的其他指數
45、最小申購、贖回單位:指基金申購份額、贖回份額的最低數量,投資人申
購、贖回的基金份額應為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整數倍
46、基金份額參考凈值:上海證券交易所在交易時間內根據基金管理人提供的
申購贖回清單和組合證券內各只證券的實時成交數據計算并發(fā)布的基金份額參考凈
值,簡稱IOPV
47、元:指人民幣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
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9、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
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0、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1、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2、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
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3、收益評價日:指基金管理人計算本基金累計報酬率與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
酬率差額之基準日
54、基金累計報酬率:指收益評價日基金份額凈值與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額
凈值之比減去1乘以100%(期間如發(fā)生基金份額折算,則以基金份額折算日為初始
日重新計算)
55、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指收益評價日標的指數收盤值與基金上市前一
日標的指數收盤值之比減去1乘以100%(期間如發(fā)生基金份額折算,則以基金份額
折算日為初始日重新計算)
56、ETF聯接基金:指將絕大多數基金財產投資于本基金,與本基金的投資目
標類似,緊密跟蹤業(yè)績比較基準,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采用開放式
運作方式的基金
57、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
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
行定期存款(含協(xié)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
券等
58、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指定互
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
站)等媒介
59、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60、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61、申購贖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為辦理本基金申購、贖回業(yè)務的證券公
司,又稱為代辦證券公司
62、現金替代:指申購、贖回過程中,投資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
定,用于替代組合證券中部分證券的一定數量的現金
63、現金差額:指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資產凈值與按T日收盤價計算的最小
申購、贖回單位中的組合證券市值和現金替代之差;投資人申購或贖回時應支付或
應獲得的現金差額根據最小申購、贖回單位對應的現金差額、申購或贖回的基金份
額數計算
64、預估現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計并在T日申購贖回清單中公布的當日
現金差額的估計值,預估現金部分由申購贖回代理券商預先凍結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浦電路360號8層(名義樓層9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電路360號陸家嘴投資大廈9樓、15樓、16樓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2】44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務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叁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聯系人:蘭劍
電話:021-38909626傳真:021-38909627
股權結構:
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董事長方一天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先后在上海財政證券公司、中國證
監(jiān)會系統(tǒng)工作,2014年10月加入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
長。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黨員,碩士學位,曾任萊鋼集團財務部科長,副處長,
中泰證券計劃財務部總經理等職務?,F任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
理。
董事曾祥龍先生,中共黨員,學士本科,曾任山東龍信投資有限公司財務負責
人、山東魯華能源集團外派財務總監(jiān)、山東國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總監(jiān)、山東
國惠投資有限公司財務部副部長、山東國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F任
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部長。
董事張釗先生,中共黨員,學士本科,先后任泛亞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總裁助
理、投資專員,iGlobal Consultancy Pte.Ltd.(新加坡)高級顧問、總裁助
理,深圳富坤創(chuàng)業(yè)投資有限公司市場營銷投資者關系部經理,深圳富坤康健投資有
限公司高級投資經理,山東海洋明石產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部副總裁,山東藍
色經濟產業(y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部(濟南)副總經理,山東高速北銀(上海)投
資管理有限公司執(zhí)行總裁、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發(fā)展部部長等職,
現任山東省新動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陳廣益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職興證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運作保障部,2005年3月加入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運作保障部副總監(jiān)、基
金運營部總監(jiān)、交易部總監(jiān)、總經理助理,2019年6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
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獨立董事武輝女士,農工黨員,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濰坊市第二職業(yè)中專
講師?,F任山東財經大學教授。
獨立董事范洪義先生,碩士研究生,曾在山東濰坊鹽化集團、山東海化集團進
出口有限公司任職,在山東求是律師事務所、山東中強律師事務所、山東普瑞德律
師事務所、上海虹橋正瀚律師事務所、上海杰博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合伙人等
職。現任上海尚舜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
獨立董事林彥先生,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上海交通大學教務處
副處長、凱原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等職,現任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特聘教
授。
2、基金管理人監(jiān)事會成員
監(jiān)事會主席馬文波先生,中共黨員,學士本科,曾在中國電子進出口山東公
司、山東魯信實業(yè)集團公司、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從事財務會計工
作,在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財務
總監(jiān)等職。現任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監(jiān)事李濱先生,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先后任英國三和集團量化分析師、勞
埃德銀行集團量化分析師、Zan Partners對沖基金量化分析師、巴克萊資本信用
風險分析師、德意志銀行信用風險分析師、瑞士信貸市場風險分析師、紅塔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總經理、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及風險
管理部總經理等職。現任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副主任。
監(jiān)事尹超先生,中共黨員,學士本科,2007年7月起加入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現任公司基金運營部總監(jiān)。
監(jiān)事姜楠女士,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職于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
司。2013年3月起加入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財務管理部總監(jiān)。
監(jiān)事路曉靜女士,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先后任職于旺旺集團、長江期貨有
限公司。2015年5月起加入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合規(guī)風控部總監(jiān)助
理。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長:方一天先生(簡介請參見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總經理、首席信息官:陳廣益先生(簡介請參見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督察長:蘭劍先生,中國民盟盟員,碩士研究生,律師、注冊會計師,曾在江
蘇知源律師事務所、上海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2005年10月進入萬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長。
副總經理:戴曉云女士,學士本科,曾任海證期貨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上海證
券有限責任公司運營中心副總經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數字化運營及拓展
部總監(jiān)等職。2016年7月進入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擔任萬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業(yè)務管理部總監(jiān)、網絡金融部總監(jiān),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
津)有限公司董事長。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王靜女士,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興業(yè)銀行濟南分行公司業(yè)
務部科員,興業(yè)銀行濟南分行天橋支行行長助理,浙商銀行濟南分行機構金融部總
經理助理,浙商銀行濟南分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浙商銀行濟南分
行小企業(yè)與個銀評審部總經理等職務。2021年6月進入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莫海波先生,致公黨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資產管理部分析師、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證券投資部投資經理等職務。
2015年3月進入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歷任投資研究部總監(jiān)、公司總經理助
理等職,2022年8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
4、本基金基金經理
賀方舟先生,復旦大學工商管理碩士,2022年6月入職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現任量化投資部基金經理,歷任量化投資部基金經理助理。曾任匯添富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營運部營運經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數與期貨投資部研
究員等職?;鸾浝碓诠芎驮浌芾磉^的基金如下:
基金名稱 任職日期 離任日期
萬家滬深300成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fā)起式聯接基金 2024/4/15 2025/7/23
萬家國證新能源車電池指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2024/6/3 2025/7/23
萬家滬深300成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4/4/15 2025/9/30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4/4/15
萬家18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4/4/15
萬家中證半導體材料設備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4/7/24 2025/9/30
萬家中證全指公用事業(y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4/9/11 2025/9/30
萬家中證工業(yè)有色金屬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fā)起式聯接基金 2024/11/2
萬家中證工業(yè)有色金屬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4/11/2
萬家上證科創(chuàng)板成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4/11/6
萬家上證科創(chuàng)板50成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5/2/26
萬家中證機器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5/3/19
萬家國證航天航空行業(y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5/4/28
萬家中證半導體材料設備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fā)起式聯接基金 2025/4/29
萬家中證軟件服務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fā)起式聯接基金 2025/5/13
萬家中證全指公用事業(y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2025/5/28
萬家中證港股通創(chuàng)新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5/6/25
萬家中證軟件服務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5/6/26
萬家中證人工智能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5/7/10
萬家中證800自由現金流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5/7/16
萬家中證800自由現金流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2025/7/31
萬家深證AAA科技創(chuàng)新公司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5/9/17

歷任基金經理:
張鵬,2013年10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吳濤,2014年11月14日至2015年5月23日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姚霞天,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8月18日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卞勇,2015年8月18日至2018年11月9日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朱小明,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0月29日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楊坤,2019年10月24日至2024年4月15日任本基金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1)權益與組合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任:陳廣益
副主任:黃海
委員:莫海波、喬亮、任崢、徐朝貞、高源、黃興亮、孫遠慧
陳廣益先生,總經理、首席信息官。
黃海先生,投資總監(jiān)、首席投資官、基金經理。
莫海波先生,副總經理、基金經理。
喬亮先生,首席量化投資官、基金經理。
任崢先生,總經理助理、基金經理。
徐朝貞先生,組合投資部總監(jiān)、基金經理。
高源女士,基金經理。
黃興亮先生,基金經理。
孫遠慧先生,研究部副總監(jiān)。
(2)固定收益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任:陳廣益
委員:蘇謀東、郅元、周潛瑋、石東
陳廣益先生,總經理、首席信息官。
蘇謀東先生,總經理助理、基金經理。
郅元先生,現金管理部總監(jiān)、基金經理。
周潛瑋先生,固定收益部聯席總監(jiān)、基金經理。
石東先生,固定收益部總監(jiān)助理(主持工作)、基金經理。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
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12、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
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現行
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發(fā)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基金法》及有關
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fā)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xié)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
規(guī)定,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
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
亂市場秩序;
(9)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1)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14)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行為。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
關規(guī)定;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
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為保證公司規(guī)范運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
營,從而最大程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
則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公司已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和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覆蓋公司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
各級人員,并貫徹落實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2)有效性原則。公司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與方法,構建規(guī)范的內控程序,
保障內控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設立獨立的督察長及監(jiān)察稽核部門,各機構、部門和
崗位在職能上亦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固有財產、基金財產及其他財產的運作保持分
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部門和崗位設置權責分明、相互制衡,并通過建立
多重內控防線,充分防范各種風險。
(5)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公司建立并持續(xù)完善風險控制量化指標體系,
使風險控制工作更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2、內部控制的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則,自覺形
成守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的經營理念。
(2)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確保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創(chuàng)造價值。
(3)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yè)務穩(wěn)健運行,實
現公司的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3、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備、有效并易于執(zhí)行的制度體系。公司制度體系由不同層
面的制度構成:第一個層面是公司章程,第二個層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個
層面是部門和業(yè)務管理制度,第四個層面是業(yè)務和操作流程。制度的制訂、修改、
實施、廢止遵循相應程序。公司重視對制度的持續(xù)檢驗和更新,結合業(yè)務的發(fā)展、
法規(guī)及監(jiān)管環(huán)境的變化以及公司風險控制的要求,不斷提高公司制度的完備性、有
效性。
4、內部控制的防線體系
為進行有效的業(yè)務組織的風險控制,公司設立“權責統(tǒng)一、嚴密有效、順序遞
進”的四道內控防線:
(1)一線崗位和部門作為第一道內控防線,不斷完善業(yè)務流程,提高系統(tǒng)
化、信息化手段,通過雙人復核、崗位之間互相監(jiān)督等措施,識別、評估和控制各
自業(yè)務領域的風險。
(2)合規(guī)風控部門作為第二道內控防線,通過完善的風險控制制度和手段對
各一線部門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和監(jiān)督。
(3)獨立的監(jiān)察稽核部門作為第三道內控防線,負責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
總體執(zhí)行情況和有效性進行監(jiān)督、檢查、評估和反饋。
(4)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聽取公司管理層對公司整體運營情況的報告,并
提出指導性意見。如果認為公司運營可能存在重大風險,可以進行獨立的現場檢
查,形成第四道內控防線。
5、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和內部
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22號(100005)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22號(100005)
法定代表人:楊書劍
成立時間:1992年10月14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15914928468元人民幣
批準設立機關和設立文號:中國人民銀行[銀復(1992)391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5]25號
聯系人:朱紹綱
電話:(010)85238309
傳真:(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員情況
華夏銀行資產托管部內設市場一室、市場二室、市場三室、風險與合規(guī)管理
室、運營室、創(chuàng)新與產品室6個職能處室。資產托管部共有員工52人,高管人員擁
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
(三)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華夏銀行于2005年2月23日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
委員會核準,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是《證券投資基金法》實施后取得證券
投資基金托管資格的第一家銀行。自成立以來,華夏銀行資產托管部本著“誠實信
用、勤勉盡責”的行業(yè)精神,始終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資產,提供優(yōu)質托管服務”
的原則,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依托嚴格的內控管理、先進的技術系統(tǒng)、
優(yōu)秀的業(yè)務團隊、豐富的業(yè)務經驗,嚴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為廣大基金份額持有人和資產管理機構提供安全、高效、專業(yè)的托管服務,取得了
優(yōu)異業(yè)績。截至2025年9月末,托管證券投資基金、券商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
財、保險資管計劃、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股權投資基金等各類產品合計13334只,
證券投資基金174只,全行資產托管規(guī)模達到39145.55億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一)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yè)務的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guī)定,
守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嚴格監(jiān)察,確保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完
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二)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總行
審計部對托管業(yè)務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資產托管部內部專門設置了風險與
合規(guī)管理室,配備了專職內控監(jiān)督人員負責托管業(yè)務的內控監(jiān)督工作,具有獨立行
使監(jiān)督稽核工作的職權和能力。
(三)內部風險控制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國家及監(jiān)管部門的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制度并貫穿于托
管業(yè)務經營管理活動的始終;
2、完整性原則:一切業(yè)務、管理活動的發(fā)生都必須有相應的規(guī)范程序和監(jiān)督
制約;監(jiān)督制約必須滲透到托管業(yè)務的全過程和各個操作環(huán)節(jié),覆蓋到資產托管部
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
3、及時性原則:托管業(yè)務經營活動必須在發(fā)生時能準確及時地記錄;按照
“內控優(yōu)先”原則,新設機構或新增業(yè)務品種時,必須做到已建立相關的規(guī)章制
度;
4、審慎性原則:必須實現防范風險、審慎經營,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完
整;
5、有效性原則:必須根據國家政策、法律及華夏銀行經營管理的發(fā)展變化進
行適時修訂;必須保證制度的全面落實執(zhí)行,不得有任何空間、時限及人員的例
外;
6、獨立性原則:資產托管部內部專門設置了風險與合規(guī)管理室,配備了專職
內控監(jiān)督人員負責托管業(yè)務的內控監(jiān)督工作,具有獨立行使監(jiān)督稽核工作的職權和
能力。
(四)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備系統(tǒng)、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崗位職責、業(yè)
務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證托管業(yè)務的規(guī)范操作和順利進行;業(yè)務人員具備從業(yè)資
格;業(yè)務管理實行嚴格的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yè)務
印章按規(guī)程保管、存放、使用,賬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專門設置
業(yè)務操作區(qū),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jiān)控;指定專人負責受托資產的信息披露工作,
防止泄密;業(yè)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fā)生,技術系統(tǒng)完整、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本基金管理人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
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投資比例、融資比例、基金投資禁止行為、基金資產
凈值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收
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等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其他相關法律
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
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2、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
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
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場內申購、贖回代辦證券公司
本基金場內申購、贖回代辦證券公詳見基金管理人的網站公告。
2、二級市場交易代辦證券公司
投資者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證券營業(yè)部均可參與基金二級市場交易。
(二)登記結算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大街17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于文強
聯系人:苑澤田
電話:(010)50938697
傳真:(010)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501號上海中心15層、16層
負責人:陳峰
經辦律師:華濤、夏火仙
電話:(021)3872 2416
聯系人:華濤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國上海市南京東路61號新黃浦金融大廈四樓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市南京東路61號新黃浦金融大廈四樓
聯系電話:021-63391166
傳真:021-63392558
聯系人:徐冬
經辦注冊會計師:王斌、徐冬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萬家上證380ETF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3]1047號文注冊募集發(fā)售。
基金募集期限為自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25日,本基金募集期間共募集
500,721,452份基金份額,有效認購戶數5363戶。
本基金為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基金存續(xù)期間為不定期。
第七部分基金的歷史沿革和存續(xù)
一、基金的歷史沿革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由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來。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經中國證監(jiān)
會證監(jiān)許可[2013]1047號文注冊募集,基金管理人為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自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
25日公開募集,募集結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備案手續(xù)。經中國證監(jiān)會
書面確認,《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0月
31日生效。
2015年12月15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的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修改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內容包括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變更名稱、修改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修改基金投資范圍、修訂基金合
同等事項。自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
議生效之日起,《萬家上證3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同時生效。
二、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上市
根據有關規(guī)定,萬家上證380ETF已于2013年12月2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代碼510680),萬家上證380ETF轉型為本基金后,本基金將繼續(xù)在上海證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代碼(510680)不變。本基金場內簡稱為萬家50,擴位簡稱
為上證50ETF基金。
(二)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
基金份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
金業(yè)務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
(三)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的情形
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可終止基金的上市
交易,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1、不再具備上海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上市條件。
2、基金合同終止。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提前終止上市。
4、基金合同約定的終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5、上海證券交易所認為應當終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若因上述1、3、4、5項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備上市條件而被上海證券交易所
終止上市的,本基金可由交易型開放式基金變更為跟蹤標的指數的非上市的開放式
指數基金。
(四)基金份額參考凈值的計算與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開市前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供當日的申購贖回清單,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開市后根據申購贖回清單和組合證券內各只證券的實時成交數
據,計算并發(fā)布基金份額參考凈值(IOPV),供投資人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
時參考。
1、基金份額參考凈值計算公式
基金份額參考凈值=(申購贖回清單中必須用現金替代的替代金額+申購贖回
清單中可以用現金替代成份證券的數量與最新成交價相乘之和+申購贖回清單中禁
止用現金替代成份證券的數量與最新成交價相乘之和+申購贖回清單中的預估現金
部分)/最小申購、贖回單位對應的基金份額。
2、基金份額參考凈值的計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4位。
3、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基金份額參考凈值計算公式,并予
以公告。
(五)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部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市交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
定。
第九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的場所
投資人應當在申購贖回代理券商辦理基金申購、贖回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申購
贖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的申購和贖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基金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在相
關條件許可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調整申購贖回代理。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
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
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的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已于2013年11月27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
回或者轉換。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時間提出申購、贖回申請的,其
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三)申購和贖回的原則
1、本基金采用份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和贖回均以份額申請。
2、本基金的申購對價、贖回對價包括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
對價。
3、申購、贖回申請?zhí)峤缓蟛坏贸蜂N。
4、申購、贖回應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業(yè)務實施細
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登記
結算業(yè)務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
人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和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
購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根據相應的申購贖回清單備足申購對價。投資人
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必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和現金,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
回申請無效而不予成交。
2、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投資人申購、贖回申請在受理當日進行確認。如投資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
購對價,則申購申請失敗。如投資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額不足或未能根據要
求準備足額的現金,或基金投資組合內不具備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則贖回
申請失敗。
投資人申購的基金份額當日可賣出;投資人贖回獲得的股票當日可賣出。
3、申購和贖回的清算交收與登記
本基金申購贖回過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額、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
他對價的清算交收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業(yè)務實施細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
業(yè)務實施細則》和參與各方相關協(xié)議的有關規(guī)定。
投資人T日申購、贖回成功后,登記結算機構在T日收市后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
額與組合證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現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辦理現金替代等的交收
以及現金差額的清算,并將結果發(fā)送給申購贖回代理機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鸸芾砣?、基金托管人與申購贖回代理機構在T+2日辦理現金差額的交收。
如果登記結算機構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時發(fā)現不能正常履約的情形,則依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業(yè)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
限責任公司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業(yè)務實施細則》和參與
各方相關協(xié)議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基金管理人、登記結算機構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申購贖回的程
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記的辦理時間、方式、處理規(guī)則等進行調整,并在至少一種指
定媒介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額限定
投資人申購、贖回的基金份額需為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整數倍。
本基金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為30萬份,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其進行更改,并在更改
前至少3個工作日依照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
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
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規(guī)定
請參見相關公告。
(六)申購、贖回的對價及費用
1、申購對價是指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應交付的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
差額及其他對價。贖回對價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應交
付的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對價。申購對價、贖回對價根據申購贖
回清單和投資人申購、贖回的基金份額數額確定。
2、投資人在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機構可按照不超過0.5%的
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3、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日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計算公式為估
值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額總數。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
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T日的申購贖回清單在當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市前公
告。未來,若市場情況發(fā)生變化,或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發(fā)生變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下對基金份額凈值、申購贖回清單計算和公告時間進行調
整并提前公告。
(七)申購贖回清單的內容與格式
1、申購贖回清單的內容
T日申購贖回清單公告內容包括最小申購贖回單位所對應的組合證券內各成份
證券數據、現金替代、T日現金替代的溢價比例、T日允許現金替代的最高比例、T
日預估現金部分、T-1日現金差額、基金份額凈值及其它相關內容。
2、申購贖回清單組合證券相關內容
組合證券是指本基金標的指數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申購贖回清單將公告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所對應的各成份證券名稱、證券代碼及數量。
3、最小申購贖回單位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是基金申購贖回的最基本單位。
4、申購贖回清單現金替代相關內容
現金替代是指申購、贖回過程中,投資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用
于替代組合證券中部分證券的一定數量的現金。
(1)現金替代分為3種類型:禁止現金替代(標志為“禁止”)、可以現金替
代(標志為“允許”)和必須現金替代(標志為“必須”)。
禁止現金替代是指在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證券不允許使用現金作為
替代。
可以現金替代是指在申購基金份額時,允許使用現金作為全部或部分該成份證
券的替代,但在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證券不允許使用現金作為替代。
必須現金替代是指在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證券必須使用現金作為替
代。
(2)可以現金替代
①適用情形:可以現金替代的證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導致投資人無法在申
購時買入的證券,或基金管理人認為可以采用現金替代的其他情形。
②替代金額:對于可以現金替代的證券,替代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替代金額=替代證券數量×該證券最新價格×(1+申購現金替代溢價比例)
其中,“最新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i)該證券正常交易時,采用最新成交價;
(ii)該證券正常交易中出現漲停/跌停時,采用漲停/跌停價格;
(iii)該證券停牌且當日有成交時,采用最新成交價;
(iv)該證券停牌且當日無成交時,采用最近一次收盤價(考慮當日的除權除
息等因素)。
收取申購現金替代溢價的原因是,對于使用可以現金替代的證券,基金管理人
需隨后買入,而實際買入價格加上相關交易費用后與申購時的最新價格可能有所差
異。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購贖回清單中預先確定申購現金替代溢價比例,
并據此收取替代金額。如果預先收取的金額高于基金購入該部分證券的實際成本,
則基金管理人將退還多收取的差額;如果預先收取的金額低于基金購入該部分證券
的實際成本,則基金管理人將向投資人收取欠缺的差額。
③替代金額的處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購贖回清單中公布申購現金替代溢價比例,并據此收取
替代金額。
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證券有正常交易的2個交易日(簡稱為T+2日)內,基金
管理人將以收到的替代金額買入被替代的部分證券。
T+2日日終,若已購入全部被替代的證券,則以替代金額與被替代證券的實際
購入成本(包括買入價格與交易費用)的差額,確定基金應退還投資人或投資人應
補交的款項;若未能購入全部被替代的證券,則以替代金額與所購入的部分被替代
證券實際購入成本加上按照T+2日收盤價計算的未購入的部分被替代證券價值的差
額,確定基金應退還投資人或投資人應補交的款項。
特例情況:若自T日起(不含T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達到20日而
該證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則以替代金額與所購入的部分被替代證券實際購入成
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盤價計算的未購入的部分被替代證券價值的差額,確定基金
應退還投資人或投資人應補交的款項。
若現金替代日(T日)后至T+2日(若在特例情況下,則為T日起第20個交易
日)期間發(fā)生除息、送股(轉增)、配股等權益變動,則進行相應調整。
T+2日后第1個工作日(若在特例情況下,則為T日起第21個交易日),基金管理
人將應退款和補款的明細及匯總數據發(fā)送給相關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
相關款項的清算交收將于此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
④替代限制:為更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基金管理人可規(guī)定
投資人使用可以現金替代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申購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
現金替代比例的計算公式為:
(3)必須現金替代
①適用情形:必須現金替代的證券一般是由于標的指數調整,即將被剔除的成
份證券,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護持有人利益等原因認為有必要實行必須現金替代的
成份證券。
②替代金額:對于必須現金替代的證券,基金管理人將在申購贖回清單中公告
替代的一定數量的現金,即“固定替代金額”。固定替代金額的計算方法為申購贖
回清單中該證券的數量乘以其T日預計開盤價。
5、預估現金部分相關內容
預估現金部分是指為便于計算基金份額參考凈值及申購贖回代理機構預先凍結
申請申購、贖回的投資人的相應資金,由基金管理人計算的現金數額。
本基金T日申購贖回清單中公告預估現金部分計算公式為:
T日預估現金部分=T-1日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基金資產凈值-(申購贖回清單
中必須用現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額+申購贖回清單中可以用現金替代成份證券的數
量與T日預計開盤價相乘之和+申購贖回清單中禁止用現金替代成份證券的數量與T
日預計開盤價相乘之和)
其中,T日預計開盤價主要根據交易所提供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的預計開盤價
確定。
另外,若T日為基金分紅除息日,則計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
基金資產凈值”需扣減相應的收益分配數額。
預估現金部分的數值可能為正、為負或為零。
6、申購贖回清單現金差額相關內容
T日現金差額在T+1日的申購贖回清單中公告,其計算公式為:
T日現金差額=T日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基金資產凈值-(申購贖回清單中必
須用現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額+申購贖回清單中可以用現金替代成份證券的數量與
T日收盤價相乘之和+申購贖回清單中禁止用現金替代成份證券的數量與T日收盤價
相乘之和)
T日投資人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現金差額進行資金的清
算交收?,F金差額的數值可能為正、為負或為零。在投資人申購時,如現金差額為
正數,則投資人應根據其申購的基金份額支付相應的現金,如現金差額為負數,則
投資人將根據其申購的基金份額獲得相應的現金;在投資人贖回時,如現金差額為
正數,則投資人將根據其贖回的基金份額獲得相應的現金,如現金差額為負數,則
投資人應根據其贖回的基金份額支付相應的現金。
7、申購贖回清單的格式
申購贖回清單的格式舉例如下:
基本信息
最新公告日期 X

基金名稱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公司名稱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代碼 510680
T-1日內容信息
現金差額(單位:元) X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資產凈值(單位:元) X
基金份額凈值(單位:元) X
T日內容信息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預估現金部分(單位:元) X
現金替代比例上限 X%
當日累計可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 X
當日累計可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 X
當日凈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 X
當日凈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 X
單個證券賬戶當日凈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 X
單個證券賬戶當日凈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 X
單個證券賬戶當日累計可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 X
單個證券賬戶當日累計可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 X
是否需要公布IOPV 是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單位:份) X
申購、贖回的允許情況 申購和贖回皆允許
申購贖回模式 X

成分股信息內容
證券代碼 證券簡稱 股票數量(股) 現金替代標志 申購現金替代溢價比率 贖回現金替代折價比率 替代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掛牌市場
X X X X X X X X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收投
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相關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申購贖回代理機構等因異常情況無法辦
理申購業(yè)務。
5、基金管理人開市前因異常情況未能公布申購贖回清單。
6、因異常情況導致申購贖回清單無法編制或編制不當。
7、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
持有人利益時。
8、在發(fā)生基金所投資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時。
9、當一筆新的申購申請被確認成功,使本基金總規(guī)模超過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
本基金總規(guī)模上限時;或使本基金單日申購金額或凈申購比例超過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
的當日申購金額或凈申購比例上限時;或該投資者累計持有的份額超過單個投資者
累計持有的份額上限時;或該投資者當日申購金額超過單個投資者單日申購金額上
限時;或該投資者單筆申購金額超過單個投資者單筆申購金額上限時。
10、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
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
后,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的措施。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4、5、6、8、10、11項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
接受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
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
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
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3、發(fā)生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
4、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申購贖回代理機構等因異常情況無法辦理贖
回業(yè)務。
5、基金管理人開市前因異常情況未能公布申購贖回清單。
6、因異常情況導致申購贖回清單無法編制或編制不當。
7、在發(fā)生基金所投資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時。
8、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
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措施。
9、法律法規(guī)、上海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公告。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
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予以公告。
(十)其他申購贖回方式
1、基金管理人也可采取其他合理的申購贖回方式,并于新的申購贖回方式開
始執(zhí)行前予以公告。
2、ETF聯接基金是指將其絕大部分基金財產投資于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ETF,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表現,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采用開放式運作方式
的基金。若本基金推出聯接基金,在本基金上市之前,聯接基金可以用股票或現金
特殊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且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的情況下,調整基金申購贖回方式或申購贖回對價組成,并提前公告。
4、在條件允許時,基金管理人可開放集合申購,即允許多個投資人集合其持
有的組合證券,共同構成最小申購、贖回單位或其整數倍,進行申購。
5、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機構可依據本基金合同開展其他服務,雙方需簽訂
書面委托代理協(xié)議,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當日應立即向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但少于兩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
時,基金管理人應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3、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2周至少刊登暫停
公告1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依照《信息披露
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
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十二)基金份額的折算
為提高交易便利或根據需要(如變更標的指數),基金管理人可向登記結算機
構申請辦理基金份額折算與變更登記。
基金份額折算后,基金的基金份額總額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數額
將發(fā)生調整,但調整后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占基金份額總額的比例不
發(fā)生變化?;鸱蓊~折算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無實質性影響?;鸱蓊~折算
后,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額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鸸芾砣藨?
就其具體事宜進行必要公告,并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1、基金份額折算比例的計算公式
假設基金份額折算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為X、基金份額總額為Y,標的指數收盤值
為I,折算后的基金份額凈值與折算日標的指數收盤值的對應關系為1:K,即基金
份額折算后目標基金份額凈值為I/K,則基金份額折算比例的計算公式為:
計算結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8位?;鸸芾砣烁鶕鲜稣鬯惚?
例,對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進行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額采取截位法
保留到整數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2、基金份額折算的舉例
假設某投資人在基金份額折算前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5,000份,基金份額折算
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為5,820,000,320.59元,折算前的基金份額總額為
5,035,174,000份,當日標的指數收盤值為1,233.69,折算后的基金份額凈值與折
算日標的指數收盤值的對應關系為1:1000,則折算比例和該投資人折算后的基金
份額為:
(1)折算比例=(5,820,000,320.59/5,035,174,000)/(1233.69/1000)=
0.93691994
(2)該投資人折算后的基金份額=5,000×0.93691994=4,684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機構可依據基金合同開展其他服務,雙方需簽訂書面委
托代理協(xié)議,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
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
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
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
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
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
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四)基金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
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十五)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實
質利益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申購和贖回的安排進行補充和調整并提前公
告。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為更好地追
蹤標的指數,基金還可投資于非成份股(含存托憑證)、債券、股指期貨、權證、
股票期權、存款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
可以參與融資交易及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
90%。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同時引入非成分股、股指期貨、權證、
期權等金融工具以更好地追蹤標的指數。
1、組合復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復制法,即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構建基金的股票
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
2、替代性策略
由于市場流動性不足、限制投資等情況,導致本基金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某成
分股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通過投資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
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進行替代。
3、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綜合考慮預期收益、風險、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根據審慎原則合
理參與存托憑證的投資,以更好地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
小化。
4、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合約,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
期保值為目的投資,從而降低股票倉位調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資效率,有助于更
好地跟蹤標的指數,實現投資目標。
5、權證、期權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權證、期權標的證券的基本面研究,結合多種定價模型,根據
基金資產組合情況適度進行權證投資。
本基金力爭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2%,年跟蹤誤差不超過2%。
未來,根據市場情況,基金可相應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并在招募說明書
更新中公告。
(四)投資管理程序
本基金是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旨在以最小的跟蹤誤差追蹤標的指數。嚴格
的投資管理程序可以保證投資理念的正確執(zhí)行,避免重大風險的發(fā)生。
1、研究:基金經理、研究人員依托公司整體研究平臺,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
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開展指數跟蹤、成份股公司行為等相關信息的搜集與
分析、成份股替代分析、流動性分析、誤差及其歸因分析、衍生品分析等工作。
2、組合構建:結合上述研究工作,基金經理以復制指數成份股權重及其他合
理方法構建組合。在追求跟蹤誤差和偏離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經理將采取適當
的方法,以降低買入成本、控制投資風險。
3、交易執(zhí)行:交易部門負責具體執(zhí)行交易,履行一線監(jiān)控的職責。
4、投資績效評估: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對基金進行投資績效評估。
5、組合再平衡:基金經理跟蹤標的指數變動,結合成份股基本面情況、流動
性狀況、基金申購和贖回的情況以及組合投資績效評估的結果,對投資組合進行監(jiān)
控和調整,密切跟蹤標的指數。
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環(huán)境變化和實際需要對上述投資
管理程序做出調整,并在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公告。
(五)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
的90%;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2)本基金參與融資業(yè)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融資買入股票與其
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
(3)本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終,參與轉融通證券
出借交易的資產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50%,證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
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權平均計算;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
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
凈值的0.5%;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
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40%;
(14)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
購)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
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
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
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
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0%;
(15)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
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開倉賣出認購期權
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全額現金
或交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
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
一致;
(18)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1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11)、(16)、(17)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guī)
模變動、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
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關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依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
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
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
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
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
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
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
(六)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為標的指數。
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
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
理人應當自該情形發(fā)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
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
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fā)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
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
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
如果標的指數變更對基金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無實質性影響(包括但不限于指
數編制單位更名、指數更名等事項)、或證券市場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更適合投資
的指數推出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的原則,變更本基金的
標的指數。
若基金標的指數發(fā)生變更,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隨之變更,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投
資情況和市場慣例調整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的組成和權重,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但基金管理人應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七)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股票基金,風險與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
屬于較高風險、較高收益的產品。
(八)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于2025年10月24日復
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財務日期2025年09月30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
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94,949,130.40 98.68
其中:股票 94,949,130.40 98.68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1,206,225.07 1.25
8 其他資產 65,650.00 0.07
9 合計 96,221,005.47 100.00

注:上述股票投資包括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
投資組合”的合計項中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指數投資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yè) - -
B 采礦業(yè) 9,966,015.00 10.43
C 制造業(yè) 35,391,213.65 37.03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 4,164,045.00 4.36
E 建筑業(yè) 1,158,997.00 1.21
F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2,479,005.00 2.59
H 住宿和餐飲業(yè)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7,718,254.40 8.08
J 金融業(yè) 29,835,776.50 31.22
K 房地產業(yè) 581,640.00 0.61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715,628.43 0.75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2,878,162.73 3.01
N 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 -
P 教育 - -
Q 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 -
S 綜合 - -
合計 94,888,737.71 99.29

2.2報告期末積極投資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yè) - -
B 采礦業(yè) - -
C 制造業(yè) 57,347.34 0.06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 - -
E 建筑業(yè) - -

F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 -
H 住宿和餐飲業(yè)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 -
J 金融業(yè) - -
K 房地產業(yè)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3,045.35 0.00
N 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 -
P 教育 - -
Q 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 -
S 綜合 - -
合計 60,392.69 0.06

2.3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資股票。
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3.1報告期末指數投資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00519 貴州茅臺 6,424 9,276,191.76 9.71
2 601318 中國平安 110,800 6,106,188.00 6.39
3 600036 招商銀行 127,300 5,144,193.00 5.38
4 601899 紫金礦業(yè) 169,500 4,990,080.00 5.22
5 600900 長江電力 125,800 3,428,050.00 3.59
6 601166 興業(yè)銀行 171,000 3,394,350.00 3.55
7 600276 恒瑞醫(yī)藥 45,834 3,279,422.70 3.43
8 688256 寒武紀 2,300 3,047,500.00 3.19
9 600030 中信證券 100,485 3,004,501.50 3.14
10 603259 藥明康德 25,691 2,878,162.73 3.01

3.2報告期末積極投資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
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88775 影石創(chuàng)新 75 19,847.25 0.02
2 688729 屹唐股份 432 10,156.32 0.01
3 688755 漢邦科技 145 6,362.60 0.01
4 603210 泰鴻萬立 175 3,608.50 0.00
5 603257 中國瑞林 49 3,045.35 0.00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
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9.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
9.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將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合約,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
套期保值為目的投資,從而降低股票倉位調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資效率,有助于
更好地跟蹤標的指數,實現投資目標。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0.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投資國債期貨。
10.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0.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投資國債期貨。
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
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中,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報告編制日
前一年內曾受到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的處罰,本基金對上述
主體所發(fā)行證券的投資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資制度的規(guī)定。
除上述主體外,基金管理人未發(fā)現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出現本
期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11.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備選股票庫之外
的股票。
11.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4,588.48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
6 其他應收款 -
7 待攤費用 61,061.52
8 其他 -
9 合計 65,650.00

11.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11.5.1報告期末指數投資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指數投資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11.5.2報告期末積極投資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況 說明
1 688775 影石創(chuàng)新 19,847.25 0.02 新股流通受限
2 688729 屹唐股份 10,156.32 0.01 新股流通受限
3 688755 漢邦科技 6,362.60 0.01 新股流通受限
4 603210 泰鴻萬立 3,608.50 0.00 新股流通受限
5 603257 中國瑞林 3,045.35 0.00 新股流通受限

11.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業(yè)績截止日為2025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
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一)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4.03% 0.96% 0.08% 1.26% -4.11% -0.30%
2015年 24.78% 3.02% 34.41% 3.02% -9.63% 0.00%
2016年 5.08% 0.77% -5.53% 1.27% 10.61% -0.50%
2017年 29.69% 0.70% 25.08% 0.70% 4.61% 0.00%
2018年 -17.38% 1.35% -19.83% 1.37% 2.45% -0.02%
2019年 34.98% 1.21% 33.58% 1.21% 1.40% 0.00%
2020年 26.58% 1.38% 18.85% 1.39% 7.73% -0.01%
2021年 -4.94% 1.20% -10.06% 1.22% 5.12% -0.02%
2022年 -17.24% 1.29% -19.52% 1.31% 2.28% -0.02%
2023年 -9.17% 0.86% -11.73% 0.88% 2.56% -0.02%
2024年 18.31% 1.17% 15.42% 1.18% 2.89% -0.01%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2.63% 0.90% 1.01% 0.91% 1.62%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25年09月30日 217.24% 1.38% 141.11% 1.42% 76.13% -0.04%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
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注:本基金于2013年10月31日成立,根據基金合同規(guī)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六個
月內為建倉期。建倉期結束時各項資產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要求。報
告期末各項資產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要求。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款項以及其
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
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
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
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
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
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
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
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第十三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權證、期權、債券、股指期貨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
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
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
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
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
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私
募債券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凈價進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
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
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
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
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私募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
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第三
方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5、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
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
值。
6、本基金投資期權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
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當日結算價及結算規(guī)則以《關于期權合約結算價格計算方法的通知》為準。
7、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8、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
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9、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
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
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
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
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
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
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
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
公布。
(五)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
準確性、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
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
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
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
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
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對于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
行業(yè)現有技術水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則屬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規(guī)定
執(zhí)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錯,
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錯取得
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
協(xié)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
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
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
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
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
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
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
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
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
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
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
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
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
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
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
告。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
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的;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
金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
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
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
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
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
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
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
影響。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
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
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同期標的指數累計報酬率達到
1%以上時,可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方式。
4、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情況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
金收益分配數額的確定原則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計報酬率盡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
期累計報酬率。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
除息后的基金份額凈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記結算機構可對基金收益分配的有
關業(yè)務規(guī)則進行調整,并及時公告。
(四)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的確定原則
1、在收益評價日,基金管理人計算基金累計報酬率、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
率?;鹄塾媹蟪曷蕿槭找嬖u價日基金份額凈值與基金份額折算日折算后的基金
份額凈值之比減去1乘以100%;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為收益評價日標的指數收
盤價與基金份額折算日標的指數收盤價之比減去1乘以100%。基金管理人將以此計
算截至收益評價日基金超過標的指數的超額收益率,即超額收益率=基金累計報酬
率-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當超額收益率超過1%時,基金管理人有權進行收益
分配。
2、計算截至基金收益評價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并根據前述原則確定收
益分配比例。
3、每基金份額的應分配收益為上述基金可供分配利潤乘以收益分配比例,計
算基金收益分配金額,然后除以基金收益評價日發(fā)售在外的基金份額總額,保留小
數點后4位,第5位舍去。
(五)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
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分配方式等內容。
(六)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紅利發(fā)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
得超過15個工作日。
(七)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的證券交易或結算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經手費、印花稅、證管
費、過戶費、手續(xù)費、券商傭金、權證交易的結算費、融資融券費、證券賬戶相關
費用及其他類似性質的費用等);
7、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8、基金上市初費及年費;
9、基金的登記結算費用;
10、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1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
用。
在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從基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具體
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在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中載明。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
法如下:
H=E×0.5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發(fā)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
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發(fā)送基金托管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
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11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
規(guī)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得從基
金財產中列支;
5、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
行。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
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
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
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相
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
會計師事務所需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法
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
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及指定互聯網網站
(以下簡稱“指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
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
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
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
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痘鸷贤飞Ш螅鹫心颊f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
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指定網
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xié)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
監(jiān)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指定網站
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3日前,將
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應當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
基金份額獲準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上市
交易前至少3個工作日,將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上市
交易公告書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五)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
至少每周在指定網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
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六)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清單公告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將在每個開放日通過網站
或其他媒介公告當日的申購贖回清單。
(七)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
報告登載于指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
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
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
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
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
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
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續(xù)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
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八)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信息披露辦法》有關規(guī)
定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
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終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
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
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變更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
制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
人發(fā)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
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
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fā)生
變更;
16、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19、發(fā)生涉及本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
時;
20、基金份額的折算和變更登記;
21、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
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九)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體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
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
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
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
(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備案,
并予以公告。
(十一)投資股指期貨相關公告
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
披露股指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
分揭示股指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
標等。
(十二)投資期權相關公告
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
披露期權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估值方法
等,并充分揭示期權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
資目標等。
(十三)參與融資和轉融通出借交易的公告
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參與融資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情況,包括投資策略、業(yè)務開展情況、損
益情況、風險及其管理情況等。
(十四)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
進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
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十五)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十六)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
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披
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
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
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基金上市交易的證
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
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
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
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
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
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
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本章節(jié)約定的內容為準。
第十八部分風險揭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
股票市場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
資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
平發(fā)生變化,產生風險。
3、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fā)生偏離:
(1)由于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或變更編制方法,使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
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2)由于標的指數成份股發(fā)生配股、增發(fā)等行為導致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
權重發(fā)生變化,使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3)成份股派發(fā)現金紅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將導致基金收益率超過標的指
數收益率,產生正的跟蹤偏離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動性差等原因使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
或承擔沖擊成本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5)由于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的存
在,使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6)在基金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
平、技術手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基
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程度。
(7)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
個別股票的持有比例與標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
沖機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數跟蹤成本較大;因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
因指數發(fā)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由此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4、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盡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據基金合同規(guī)定,如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基金將
變更標的指數?;谠瓨说闹笖档耐顿Y政策將會改變,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
的收益風險特征將與新的標的指數保持一致,投資人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
成本。
5、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盡管基金將通過有效的套利機制使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控制在
一定范圍內,但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受諸多因素影響,存在不同于基
金份額凈值的情形,即存在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6、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
證券交易所在開市后根據申購贖回清單和組合證券內各只證券的實時成交數
據,計算并發(fā)布基金份額參考凈值(IOPV),供投資人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
時參考。IOPV與實時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存在差異,IOPV計算還可能出現錯誤,投
資人若參考IOPV進行投資決策可能導致損失,需投資人自行承擔。
7、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
2%以內,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
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fā)生較大偏離。
8、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fā)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
由于各種原因停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fā)
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
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投資人將面臨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fā)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
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
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
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9、成份股停牌的風險
本基金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從而使基金的部分資
產無法變現或出現大幅折價,存在對基金凈值產生沖擊的風險,也可能使基金因無
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此外,根據相關規(guī)定,本
基金運作過程中,當指數成份股發(fā)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
作出調整的,基金管理人將按照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可對
相關成份券進行調整,從而可能產生跟蹤偏離、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
險。
10、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基金投資存托憑證在承擔境內上市交易股票投資的共同風險外,還將承擔與存
托憑證、創(chuàng)新企業(yè)發(fā)行、境外發(fā)行人以及交易機制相關的特有風險,具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風險:
(1)與存托憑證相關的風險
1)存托憑證是新證券品種,由存托人簽發(fā)、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fā)
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
人的權益雖然基本相當,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礎證券。
2)基金買入或者持有紅籌公司境內發(fā)行的存托憑證,即被視為自動加入存托
協(xié)議,成為存托協(xié)議的當事人。存托協(xié)議可能通過紅籌公司和存托人商議等方式進
行修改,基金無法單獨要求紅籌公司或者存托人對存托協(xié)議作出額外修改。
3)基金持有紅籌公司存托憑證,不是紅籌公司登記在冊的股東,不能以股東
身份直接行使股東權利;基金僅能根據存托協(xié)議的約定,通過存托人享有并行使分
紅、投票等權利。
4)存托憑證存續(xù)期間,存托憑證項目內容可能發(fā)生重大、實質變化,包括但
不限于存托憑證與基礎證券轉換比例發(fā)生調整、紅籌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對存托協(xié)議
作出修改,更換存托人、更換托管人、存托憑證主動退市等。部分變化可能僅以事
先通知的方式,即對基金生效?;鹂赡軣o法對此行使表決權。
5)存托憑證存續(xù)期間,對應的基礎證券等財產可能出現被質押、挪用、司法
凍結、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基金可能存在失去應有權利的風險。
6)存托人可能向存托憑證持有人收取存托憑證相關費用。
7)存托憑證退市的,基金可能面臨存托人無法根據存托協(xié)議的約定賣出基礎
證券,基金持有的存托憑證無法轉到境內其他市場進行公開交易或者轉讓,存托人
無法繼續(xù)按照存托協(xié)議的約定為基金提供相應服務等風險。
(2)與創(chuàng)新企業(yè)發(fā)行相關的風險
創(chuàng)新企業(yè)證券首次公開發(fā)行的價格可能高于公司每股凈資產賬面值,或者高于
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場公開發(fā)行的股票或者存托憑證的發(fā)行價格或者二級市場交易價
格。
(3)與境外發(fā)行人相關的風險
1)紅籌公司在境外注冊設立,其股權結構、公司治理、運行規(guī)范等事項適用
境外注冊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已經在境外上市的,還需要遵守境外上市地
相關規(guī)則。投資者權利及其行使可能與境內市場存在一定差異。此外,境內股東和
境內存托憑證持有人享有的權益還可能受境外法律變化影響。
2)紅籌公司可能僅在境內市場發(fā)行并上市較小規(guī)模的股票或者存托憑證,公
司大部分或者絕大部分的表決權由境外股東等持有,境內投資者可能無法實際參與
公司重大事務的決策。
3)紅籌公司存托憑證的境內投資者可以依據境內《證券法》提起證券訴訟,
但境內投資者無法直接作為紅籌公司境外注冊地或者境外上市地的投資者,依據當
地法律制度提起證券訴訟。
(4)與交易機制相關的風險
1)境內外市場證券停復牌制度存在差異,紅籌公司境內外上市的股票或者存
托憑證可能出現在一個市場正常交易而在另一個市場實施停牌等現象。
2)紅籌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憑證的價格可能因基本面變化、第三方研
究報告觀點、境內外交易機制差異、異常交易情形、做空機制等出現較大波動,可
能對境內證券價格產生影響。
3)在境內法律及監(jiān)管政策允許的情況下,紅籌公司現在及將來境外發(fā)行的股
票可能轉移至境內市場上市交易,或者公司實施配股、非公開發(fā)行、回購等行為,
從而增加或者減少境內市場的股票或者存托憑證流通數量,可能引起交易價格波
動。
4)基金持有的紅籌公司境內發(fā)行的證券,暫不允許轉換為公司在境外發(fā)行的
相同類別的股票或者存托憑證;基金持有境內發(fā)行的存托憑證,暫不允許轉換為境
外基礎證券。
11、退市風險
因基金不再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被終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
議提前終止上市,導致基金份額不能繼續(xù)進行二級市場交易的風險。
12、投資人申購失敗的風險
基金的申購清單中,可能僅允許對部分成份股使用現金替代,且設置現金替代
比例上限,因此,投資人在進行申購時,可能存在因個別成份股漲停、臨時停牌等
原因而無法買入申購所需的足夠的成份股,導致申購失敗的風險。
13、投資人贖回失敗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據成份股市值規(guī)模變化等因素調整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由
此可能導致投資人按原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申購并持有的基金份額,可能無法按照
新的最小申購、贖回單位全部贖回,而只能在二級市場賣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
14、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
基金贖回對價主要為組合證券,在組合證券變現過程中,由于市場變化、部分
成份股流動性差等因素,導致投資人變現后的價值與贖回時贖回對價的價值有差
異,存在變現風險。
15、流動性風險
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主要體現在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價格及時變現基金資產
以支付投資人贖回對價的風險。
(1)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為開放式基金,投資人可以在本基金的申購、贖回開放日申請申購或贖
回本基金。但在極端的、特殊的市場情況下可能無法滿足投資人的日常申購及贖回
申請。
本基金為被動投資指數基金。在投資方向與投資比例方面,本基金投資于標的
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與此同時,本基
金嚴格控制流通受限基金、流通受限資產的投資比例。本基金為ETF,不同于其他
的開放式基金采用現金贖回的方式,其贖回對價包括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
額及其他對價,這將降低本基金因應對日常贖回的需要而變現基金資產的壓力。但
在極端的、特殊的市場情況下,若證券投資基金行業(yè)普遍面臨流動性風險,本基金
所投資的證券投資基金的流動性風險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本基金的應對贖回能
力。
(2)暫停基金估值
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
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基
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基金份額持有人將面臨無法及時贖回所持有的基金份
額的風險。
16、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
基金的多項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存在以下風險:
(1)申購贖回代理機構因多種原因,導致代理申購、贖回業(yè)務受到限制、暫
?;蚪K止,由此影響對投資人申購贖回服務的風險。
(2)登記結算機構可能調整結算制度,如實施貨銀對付制度,對投資人基金
份額、組合證券及資金的結算方式發(fā)生變化,制度調整可能給投資人帶來理解偏差
的風險。同樣的風險還可能來自于證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機構。
(3)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機構可能違約,導
致基金或投資人利益受損的風險。
17、管理風險與操作風險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相關當事人的業(yè)務發(fā)展狀況、人員配備、管理水平
與內部控制等對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響。因業(yè)務擴張過快、行業(yè)內過度競爭、對主
要業(yè)務人員過度依賴等可能會產生影響投資人利益的風險。
相關當事人在業(yè)務各環(huán)節(jié)操作過程中,可能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
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引致風險,例如,申購贖回清單編制錯誤、越權違
規(guī)交易、欺詐行為及交易錯誤等風險。
18、技術風險
在基金的投資、交易、服務與后臺運作等業(yè)務過程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tǒng)的故
障或差錯導致投資人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及銷售代理機構等。
19、政策變更風險
因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無法控制的因素的變化,使
基金或投資人利益受到影響的風險,例如,監(jiān)管機構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導致基金
估值方法的調整而引起基金凈值波動的風險、相關法規(guī)的修改導致基金投資范圍變
化基金管理人為調整投資組合而引起基金凈值波動的風險等。
20、不可抗力
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財產有遭受損失的風險?;鸸芾?
人、基金托管人、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和銷售代理機構等可能因不可抗力無
法正常工作,從而影響基金的各項業(yè)務按正常時限完成。
(二)聲明
1、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投資人自愿投資于本基金,
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通過銷售代理機構銷
售,但是,本基金并不是銷售代理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也沒有經銷售代理機構擔保
或者背書,銷售代理機構并不能保證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及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
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
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并
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
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
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
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
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有證券的流動性受限而不能
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
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
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具有證券、期貨
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
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
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當事人的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
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
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
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
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
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對價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
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
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
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
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并
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
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
獲得《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
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
服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
回、轉換和非交易過戶的業(yè)務規(guī)則;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
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
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
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
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
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按照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
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
資料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
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
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
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
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
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
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
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
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
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
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證券賬戶、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
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
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
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
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
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
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
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
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
銀行監(jiān)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
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
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
有平等的投票權。本基金不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日常機構,但基金存續(xù)過程中根
據實際需要,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后可以設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日常
機構。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事項。
2、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
(2)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
贖回費率;
(4)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5)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變化;
(6)當《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持有人大會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guī)有沖突之處時,
相關條款以現行法律法規(guī)為準,并根據監(jiān)管機構要求進行《基金合同》修改;
(7)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下,調整基金的申購贖回方式(如增加場外申
贖)及申購對價、贖回對價組成;
(8)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下,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申購贖回清單的計算
和公告時間或頻率;
(9)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下,本基金的聯接基金采取其他方式參與本基
金的申購贖回;
(10)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以外
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
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開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
(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設有日常機構則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日常機構,下同)提出
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
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
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
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
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設有日常機構則向
基金份額持有人日常機構,下同)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
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
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
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
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
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日常機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
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日常機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
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
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
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
式和聯系人、書面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
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
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
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
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額持有人參加,方可召
開。
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額低于前款規(guī)定比例的,召集人可
以再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三個月以后、六個月以內,就原定審
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
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或通訊開會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
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
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會同時符合
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
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
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
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
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
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公
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
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
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
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權益登記日
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
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
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
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
一;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
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
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注冊機構記錄相符;
(5)會議通知公布前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經會議通知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
也可以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或者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授權
他人代為出席會議并表決。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單獨或合并持有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大會召集人發(fā)出會議通知前向大會召集人提交
需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也可以在會議通知發(fā)出后向大會召集人
提交臨時提案,臨時提案應當在大會召開日至少30日前提交召集人并由召集人公
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
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30日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召集人對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的臨時提案進行審
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在大會召開日30天前公告。大會召集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對提
案進行審核:
(1)關聯性。大會召集人對于提案涉及事項與基金有直接關系,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職權范圍的,應提交大會審
議;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如果召集人決定不
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提交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進行解釋
和說明。
(2)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對提案涉及的程序性問題做出決定。如將提案
進行分拆或合并表決,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變更的,大會主持人
可以就程序性問題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做出決定,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決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單獨或合并持有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
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未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就同一提案再次
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其時間間隔不少于3個月且不多于6個月。法律法規(guī)
另有規(guī)定除外。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開會議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對原有提案進
行修改,應當最遲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30日公告。否則,會議的召開日期
應當順延并保證至少與公告日期有30日的間隔期。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和公布
監(jiān)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
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
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
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
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
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
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
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
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別
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
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
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
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人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人,表面符合
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
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
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
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
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
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
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
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重
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
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
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托
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行計
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對書
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
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關于本基金的聯接基金所持本基金份額行使表決權的方式
如果本基金推出聯接基金,鑒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的聯接基金的相關性,聯接基
金的持有人可以憑所持有的聯接基金份額行使與本基金相關的持有人權利,如本基
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權、直接參加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表決權。計
算參會份額和計票時,聯接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參會份額數和票數按權益登記日
聯接基金所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額、該持有人所持有的聯接基金份額占聯接基金
總份額的比例折算。
(十)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zhí)行方式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同期標的指數累計報酬率達到
1%以上時,可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方式。
4、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情況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
金收益分配數額的確定原則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計報酬率盡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
期累計報酬率。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
除息后的基金份額凈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記結算機構可對基金收益分配的有
關業(yè)務規(guī)則進行調整,并及時公告。
(二)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的確定原則
1、在收益評價日,基金管理人計算基金累計報酬率、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
率。基金累計報酬率為收益評價日基金份額凈值與基金份額折算日折算后的基金
份額凈值之比減去1乘以100%;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為收益評價日標的指數收
盤價與基金份額折算日標的指數收盤價之比減去1乘以100%?;鸸芾砣藢⒁源擞?
算截至收益評價日基金超過標的指數的超額收益率,即超額收益率=基金累計報酬
率-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當超額收益率超過1%時,基金管理人有權進行收
益分配。
2、計算截至基金收益評價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并根據前述原則確定收
益分配比例。
3、每份基金份額的應分配收益為上述基金可供分配利潤乘以收益分配比例,
計算基金收益分配金額,然后除以基金收益評價日發(fā)售在外的基金份額總額,保留
小數點后4位,第5位舍去。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
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紅利發(fā)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
得超過15個工作日。
(五)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四、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的證券交易或結算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經手費、印花稅、證管
費、過戶費、手續(xù)費、券商傭金、權證交易的結算費、融資融券費、證券賬戶相關
費用及其他類似性質的費用等);
7、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8、基金上市初費及年費;
9、基金的登記結算費用;
10、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1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
用。
在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從基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具體
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在相關公告中載明。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
法如下:
H=E×0.5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發(fā)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個工作日內從
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發(fā)送基金托管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個工作日內從
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11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
規(guī)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得從基
金財產中列支;
5、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
行。
五、基金財產的投資范圍和投資限制
(一)投資范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為更好地追
蹤標的目標指數,基金還可投資于非成份股(含存托憑證)、債券、股指期貨、權
證、股票期權、存款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
基金可以參與融資交易及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
90%。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二)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
的90%;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2)本基金參與融資業(yè)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融資買入股票與其
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
(3)本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終,參與轉融通證券
出借交易的資產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50%,證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
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權平均計算。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
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
凈值的0.5%;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
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40%;
(14)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
購)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
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
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
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
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0%;
(15)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
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開倉賣出認購期權
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全額現金
或交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
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
一致;
(18)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1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11)、(16)、(17)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guī)
模變動、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
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依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
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
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
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
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
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
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
六、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權證、期權、債券、股指期貨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
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二)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
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
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
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
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私
募債券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凈價進行估值交易所
上市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
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
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
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
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
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
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
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
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私募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同一股票的市價(收盤價)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
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價(收盤價)估值;非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jiān)
管機構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第三
方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5、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
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
值。
6、本基金投資期權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
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當日結算價及結算規(guī)則以《關于期權合約結算價格計算方法的通知》為準。
7、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8、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
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9、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
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
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
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
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程序
1、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
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
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
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
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復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七、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
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
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
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托管人承接;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
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
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
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
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
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
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具有證券、期貨
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
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
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八、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
議,如經友好協(xié)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
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各方當事人
具有約束力。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
辦公場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
一、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浦電路360號8層(名義樓
層9層)
郵政編碼:200122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2002]44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叁億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夏銀行)
住所、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22號
郵政編碼: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4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人民銀行[銀復(1992)391號]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5]25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15,914,928,468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
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
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yè)務;提供
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結匯、售匯業(yè)務;保險兼業(yè)
代理業(yè)務;經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
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更好地追蹤目標指數,基
金還可投資于非成份股、債券、股指期貨、權證、股票期權、存款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
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參與融資交易及轉融通證券
出借交易。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融資、融券以及參與轉融
通等相關業(yè)務,不需召開持有人大會。
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
90%。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融
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
90%;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2、本基金參與融資業(yè)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融資買入股票與其他
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
3、本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終,參與轉融通證券出
借交易的資產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50%,證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權平均計算;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
值的0.5%;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
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
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
產凈值的40%;
14、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
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
的20%,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
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
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
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0%;
15、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合
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
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全額現金或交
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
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
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
致;
18、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上
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1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11、16、17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
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
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融資、融券以及參與轉融
通等相關業(yè)務,不需召開持有人大會。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基金的
關聯交易和下述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依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
根據法律法規(guī)有關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
先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
及其更新,加蓋公章并書面提交,并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
性、全面性?;鸸芾砣擞胸熑伪9苷鎸?、完整、全面的關聯交易名單,并負責及
時更新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2個
工作日內進行回函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jiān)督
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guī)進行關聯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責任。
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與關聯交易名單中列示的關聯方進行法律法規(guī)禁
止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該
關聯交易的發(fā)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無法阻止關聯交易發(fā)生時,基金
托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對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關聯交易,基金托管人事
前無法阻止該關聯交易發(fā)生的,只能進行事后結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
損失,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
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藨诨鹜顿Y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
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基金管理人應嚴格按照交易對
手名單的范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基金托管人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
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
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單確定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
對手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xié)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
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
由,并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交
易,并負責解決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
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及損失。若未履約的交易對手在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確
定的時間前仍未承擔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對相應損失
先行予以承擔,然后再向相關交易對手追償。基金托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
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
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投
資流通受限證券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規(guī)范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證券行為
的緊急通知》、《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
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流通受限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fā)行管理辦法》規(guī)范的非公開發(fā)行
股票、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
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
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3、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基金
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有關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
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基金管理人還應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流動性風
險處置預案。上述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額度和投資比
例控制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首次執(zhí)行投資指令之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資料書面發(fā)至基
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鹜泄苋藨谑盏缴鲜鲑Y料
后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其他雙方認可的方式確認收到上述資料。
4、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
要求的有關書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擬發(fā)行證券主體的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文件、發(fā)行
證券數量、發(fā)行價格、鎖定期,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總成本占基金
資產凈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證券市值占資產凈值的比例、資金劃付時間等。
基金管理人應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并應至少于擬執(zhí)行投資指令前兩個工作
日將上述信息書面發(fā)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
5、基金托管人應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guī)、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
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審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關書面信
息?;鹜泄苋苏J為上述資料可能導致基金出現風險的,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
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就該風險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行補充書面說明,并保留查看基金
管理人風險管理部門就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出具的風險評估報告等備查資料的權
利。否則,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有關指令。因拒絕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
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無法達成一致,應及時上報中國證監(jiān)會請求解決。
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存款銀行的支
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銀行選擇方面的風險。本基金核心存款銀行名單為中國工商銀
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和交通銀行,本基金投資除核心存款
銀行以外的銀行存款出現由于存款銀行信用風險而造成的損失時,先由基金管理人
負責賠償,之后有權要求相關責任人進行賠償?;鸸芾砣嗽谕ㄖ鹜泄苋撕?,
可以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對于核心存款銀行名單進行調整?;鹜泄苋说谋O(jiān)督責任
僅限于根據已提供的名單,審核核心存款銀行是否在名單內列明。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
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
查。
(八)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
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
金管理人收到書面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
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
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
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
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九)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
管協(xié)議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
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
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
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十一)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管理人無正當
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
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
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
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
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
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
理、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
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耸盏酵ㄖ髴皶r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
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
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
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
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
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藷o正當理
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
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
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
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
方可另行協(xié)商解決?;鹜泄苋宋唇浕鸸芾砣说闹噶睿坏米孕羞\用、處分、分
配本基金的任何資產(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據中國結算公司結算數據完成場內交易
交收、托管資產開戶銀行扣收結算費和賬戶維護費等費用)。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
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
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
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
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營業(yè)機構開立
的“基金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網下股票認購結束,登記結算機構應根據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資料對募集的
股票進行凍結?;鹉技跐M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
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
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同時在規(guī)定
時間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
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
定辦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賬戶,并根據基
金管理人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和使用。
2、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
4、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資金賬戶辦理基
金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
基金開立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
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
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
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
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結算備付金、結算互?;稹⒔皇諆r
差資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xié)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
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若無相關規(guī)定,則基金托管
人比照上述關于賬戶開立、使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構的
有關規(guī)定,在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構開立債券托管賬戶,持有人賬戶和資金結算
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斯餐?
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xié)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
定,由基金托管人負責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
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存款開戶證實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
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
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有價憑證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
辦理?;鹜泄苋藢τ苫鹜泄苋艘酝鈾C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資產不承擔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簽署,由基金管理人負責。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
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
管。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審計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協(xié)議及基金投資業(yè)務中產生的重大
合同,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金管理人應在重大合同簽署后及時以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
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后
15年。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金額。
基金份額凈值是指基金資產凈值除以基金份額總數,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精
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經基金托管人復
核,按規(guī)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
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
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基
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期權、債券、股指期貨、權證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
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方法
⑴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
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
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
允價格;
②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私募債
券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凈價進行估值;
③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
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
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
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
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④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交易
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私募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⑵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①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
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②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
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③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
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
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⑶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第三方
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
⑷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5)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
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
值。
(6)本基金投資期權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
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當日結算價及結算規(guī)則以《關于期權合約結算價格計算方法的通知》為準。
(7)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8)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9)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
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
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3、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8)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
作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處理。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1、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凈
值錯誤;基金份額凈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25%
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
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當發(fā)生凈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
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2、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
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
下條款進行賠償:
(1)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
題,如經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議
執(zhí)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2)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而
且基金托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基金份額凈值出
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投資人或基金支付賠償
金,就實際向投資人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費
和托管費的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
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
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
管理人負責賠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
等),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
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3、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
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
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fā)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
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tǒng)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者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果行業(yè)另有
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xié)商。
(四)暫停估值與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
產價值時;
3、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
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的;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基金管理人獨立地設
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法存
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
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編制,基金托管人復核。
2、報表復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財務報表后,進行獨立的復核。核對
不符時,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數據完全一
致。
3、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復核時間安排
(1)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表的編制,同時將其發(fā)
送資產托管人,資產托管人收到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在每個季度結束之
日起8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季度報告的編制,同時將其發(fā)送資產托管人,資產托管
人收到后應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基金中期
報告的編制,同時將其發(fā)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后應于一個月內完成復
核;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一個半月內完成基金年度報告的編制,同時將其發(fā)送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后應于一個半月內完成復核?;鹉甓葓蟾娴呢攧諘媹蟾?
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鸷贤Р蛔銉?
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八)基金管理人應在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告或者年度報告之前及時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的基礎數據和編制結果。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登記結算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的最低期限。如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guī)承擔責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編制中期報告和年報前,基金管理人應將有關資料送交基
金托管人,不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并保證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托管人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
應遵守保密義務。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xié)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
調解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忠
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合法權益。
本協(xié)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八、托管協(xié)議的修改與終止
(一)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其內
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生
效。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非直銷銷售機構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鸸芾砣藢⒏鶕?
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適時增加或變更調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
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交易確認服務
登記機構保留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投資記
錄。
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應根據在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進行交易(不包含通過電子
直銷系統(tǒng)進行交易)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要求提供賬戶及交易確認單。
非直銷銷售機構投資交易確認服務請參照各銷售機構實際業(yè)務流程及規(guī)定。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交易記錄查詢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基金管理人和非直銷銷售機構查詢歷史投資交易記錄。
基金管理人的查詢路徑為:網站(https://www.wjasset.com)
非直銷銷售機構的查詢路徑和規(guī)則請參照各銷售機構實際業(yè)務流程及規(guī)定。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對賬單服務
1、基金份額持有人可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s://www.wjasset.com)查閱對
賬單。
2、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度向通過萬家基金直銷中心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額的持
有人提供基金保有情況信息?;鸱蓊~持有人也可以向基金管理人定制對賬單?;?
金管理人已全面開通了電子賬單服務,向訂制客戶免費發(fā)送。
具體查閱及定制賬單的方法可參見基金管理人網站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四、資訊服務
1、客戶服務及聯絡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聯系客戶服務中心了解基金產品、服務等信息,或反饋投資
過程中需要投訴與建議的情況。
(1)客戶服務電話:400-888-0800(免長途話費),人工電話服務時間為周一
至周五8:4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客戶服務電子郵箱:Callcenter@wjasset.com
(3)在線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
(https://www.wjasset.com)獲得在線服務,人工在線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
午8:40-11:30,下午13:0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基金管理人網站
基金管理人網站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了賬戶信息查詢、基金產品查詢、服務
定制等欄目,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全方位的專業(yè)服務。
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s://www.wjasset.com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訪問基金管理人的網站查閱和下載招募說明書。本招募說
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聯系客戶服務中心詳細咨詢。請確保
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基金法律文件。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序號 公告事項 披露日期
1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08月29日
2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中期報告 2025年08月29日
3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07月18日
4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2季度報告 2025年07月18日
5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增加部分代銷機構為旗下部分基金申購贖回代辦券商的公告 2025年06月04日
6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04月21日
7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1季度報告 2025年04月21日
8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03月29日
9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2025年03月29日
10 關于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數基金指數使用費調整為基金管理人承擔并修訂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5年03月20日
11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5年03月20日
12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更新) 2025年03月20日
13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更新) 2025年03月20日
14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1號) 2025年03月20日
15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03月20日
16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萬家上證50ETF新增愛建證券等為申購贖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2025年01月23日
17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4季度報告 2025年01月21日
18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01月21日
19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萬家上證50ETF新增國盛證券等為申購贖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2024年12月20日
20 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 2024年10月24日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投資人可在辦公時間
查閱;投資人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制件或復印件。對
投資人按此種方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
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投資人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wjasset.com)查閱和下載招募
說明書。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本基金注冊的文件
2、《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萬家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6、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二、存放地點
備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處。
三、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在營業(yè)時間免費查閱備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
得備查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